村网通总站 芦庄村 468265.nync.com 欢迎您!
淅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指挥部令
(第5号)
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按照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,根据浙川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,经浙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:
1、县内车辆全部禁行。
2、疫情防控物资运送及督导检查、救灾等车辆一律持证通行。
3、非浙川籍车辆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浙川,全部予以劝返。
4、淅川籍人员回淅,一律在县乡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,经测量体温正常后,解除隔离。集中隔离期间,食宿费用自理。
5、因公、因病确须出县的,由辖区、单位出具证明,负责人签字,指挥部发放通行证。若返淅,按第4条执行。
6、此令2020年2月1日12:00时执行。
淅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0年2月1日